6月26日,在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,“圣湖01”“圣湖02”等10艘风电混合动力帆船顺利通过转籍检验,取得福建省船舶检验局颁发的船检证书。这是省船检局首次跨省颁发船舶检验证书。
据悉,赛里木湖引进的这批风电混合动力帆船按沿海小船设计,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没有海船检验机构,无法为其检验发证。自2017年12月首批帆船到达赛湖,至今尚未取得合法手续,无法投入营运。福建省地方海事局(船舶检验局)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海事局作为“一带一路”两个核心区的地方海事机构,于2018年7月结对共建。
了解到赛湖帆船的这一情况,福建省地方海事局主动回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海事局的需求,承担援疆船检工作,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。在得到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新疆帆船转籍检验的授权批复后,选派资深验船师赴新疆开展法定检验工作,对检验中发现的缺陷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,并协助帆艇公司与建造地船舶检验机构及船厂沟通。在帆船整改完成后,省船检局克服人手紧任务重的困难,立即派验船师再度赴疆,对帆船进行复核检验。在确认帆船的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规范标准后,为这十艘帆船签发了船检证书。
首批取得证书的10艘船舶,均为风电混合动力玻璃钢双体帆船,是水上游览观光、休闲娱乐的重要交通载体。单艘船体总长9.93米,船宽4.9米,载客30人,主推进动力为风帆,最大航速9.9节,采用两台直流110伏、8千瓦电动机作为进出港辅助动力。船上电力推进蓄电池组由岸上充电装置进行充电,使用清洁能源,属于节能环保型船舶。(省地方海事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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